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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张耿淳诉被告深圳市燕之林贸易有限公司侵百瑞赢有人赚钱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

时间:2020-10-28 来源:江苏百瑞赢

  本院受理原告张耿淳诉被告深圳市燕之林贸易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百瑞赢有人赚钱证据副本、诉讼须知、百瑞赢有人赚钱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确认被告深圳市燕之林贸易有限公司侵犯原告张耿淳登记号为渝作登字-2019-F-00344285的著作权;2.判令被告深圳市燕之林贸易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一切以生产、销售方式侵犯原告著作权的行为;3.判令被告深圳市燕之林贸易有限公司立即销毁一切侵犯原告著作权的侵权产品的库存;4.判令被告深圳市燕之林贸易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张耿淳因被侵权所遭受的经济损失10万元;5.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维权而支出的公证费(¥2000.00)、调查取证费(¥25.90)及律师费、差旅费费用等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1万元;6.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15日内,百瑞赢有人赚钱逾期视为你方自行放弃诉讼权利。本案定于2020年3月12日9时00分在本院诉讼平台(第三号法庭(网络)公开开庭审理,请及时联系本院获取案件关联码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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